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陕西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结合《西安工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西工程大党字【2024】71号),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工作,提升招标采购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将我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报送材料
各合同责任单位须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生效日当日将合同备案信息表、合同扫描件及电子版一同发送至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guozichuzbb@xpu.edu.cn。
二、具体要求
1、合同备案信息表:请根据项目类别、合同内容填写合同备案信息表,分标段的项目按照各标段信息分别填写。(详见附件1-4)
2、合同扫描件:按照陕西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对政府采购备案合同格式的要求,请将生效合同按合同审签表、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顺序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合同需签署及盖章完整、不得缺页。
3、合同电子版:签字、盖章前的最终word版文稿。
三、注意事项
合同备案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必备环节,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请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准确报送合同备案信息,以免因合同备案工作影响项目实施及支付进度。合同备案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招标采购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瑶瑶 81369287
附件1:项目合同备案信息表(国产货物)
附件2:项目合同备案信息表(进口货物)
附件3:项目合同备案信息表(服务)
附件4:项目合同备案信息表(工程)
西安工程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